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关于检验类、介入类、骨科类等医用耗材再次公开遴选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深治耗办〔2020〕1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卫健办〔2021〕7 号)的规定,我院拟对检验类、介入类、骨科类等医用耗材进行再次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家或供应商提交资料报名。
一、基本要求:
各项耗材为深圳市医用阳光采购交易平台目录内产品,所投产品须有市阳光平台交易产品代码,且参与报名遴选的供应商须为平台目录内的中标供应商。若有遴选项目已纳入国家或省市集中采购、价格优势专区目录内,则在集中采购、价格优势专区目录的中选产品中进行遴选。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各级授权书、产品检测报告等。在近三年未因违规经营而受到行政处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3.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深圳阳光平台配送资质的系统操作界面截屏等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同时,提供产品目录(应包括名称、规格、材质、生产企业、所在交易平台等项目)。
4.遴选截止时间前,参与遴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三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遴选需求:详见附件压缩包里的附件2(医用耗材市场调研需求目录)。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参加遴选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6点前加QQ109610177(请备注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提交附件3报价表excel版以及报名公司三证PDF版,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6月2日15点前提交附件1-8的遴选文件PDF版。
2.参加多个产品类别项目遴选供应商,产品报价目录按类别单独分列,不得多个类别项目放在同个报价表中。
3.参加此次遴选之前有提供本院服务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有可能导致初筛不通过:长期不响应议价、高价供货、不按时配送、报名时仍有行政处罚记录及给医院带来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