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阿利发)比价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阿利发)采购公告

一、价编号JYCG-DECL-2026-04569

二、项目名称: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阿利发) 

三、资金控制金额及数量28500.00元/1张(最高控制价\单价:27900.00元/1张

四、项目资质需求

(一)满足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要求(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采购履约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要求提供《采购履约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要求提供《采购履约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要求提供《采购履约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要求提供《采购履约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采购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九)若所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则供应商必须为提供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十)危险化学品类需资质证照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资质证照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更新备案;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资料一旦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供应资格、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内、并三年内禁止参与本院任何有关采购项目。

 

五、采购需

(一)用途:血沉检测

(二)现有设备品牌:阿利发

(三)现有设备型号:Roller20

(四)型号、规格10000T/张

六、 商务条款要求

(一)技术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货物采购项目,一年供货期限届满后,采购方有权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及自身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深圳市市、区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报价方式:

1. 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供应单价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万柒仟玖佰元整(¥27,900.00),否则报价无效。

2. 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含税、配送费用等在内的全包价。

3. 供应商的供应报价不得高于深圳市南山区范围内的最低成交价及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

4. 对于已在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供货的产品,供应价不得高于现有供货价。

5. 本次确定的供应价格为合同(协议)执行价格;如遇该产品在深圳市南山区内任何医院的价格调整低于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采购价时,供应商应在收到调价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一时间向采购部门提供最新调价信息,并及时到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更新备案。

6. 为防止恶意扰乱采购程序的报价,若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视为无效报价。

7.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自身成本的报价供应:当采购方认为其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成本构成进行说明,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低价说明(需阐述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若供应商未提供合理理由或未按要求提交低价说明,其报价视为无效。

(四)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1. 供货价格:包含产品本身价格、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可能产生的附加费用等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采购方无需支付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采购期间价格不得上调。

2. 货款结算:采购方应自收到配送产品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合法有效发票后,按采购价格进行每批次货款结算。

3. 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税务发票的,采购方有权拒付,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因财政拨款程序限制,采购方完成各项支付手续并报财政审批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的,不视为采购方违约。

(五)供货标准:

1. 供应商提供给采购方的产品,其剩余有效期限不得低于该产品有效期的1/2。

2. 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包括不仅限于营业执照等;如涉及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消毒类产品需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危险化学品类需资质证照有效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资质证照到期前30日内,须到采购方处办理更新备案并确保相关资质在采购期限内持续有效。供应商须确保所供产品法定资质持续有效,并向采购方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需持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年有效),明确标注品名、类别及储存方式,易制毒/爆物质另需公安备案回执;消毒产品须提供全国消毒产品备案平台可查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一类医用消毒剂4年有效),且产品名称、剂型、成分须完全一致;医疗器械需药监部门《经营许可证》(5年有效)及产品《注册证、备案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类别;进口产品需公证授权书及报关单。供应商须在任一资质到期前30日内提交更新证照。

3. 供应商保证所供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4. 供应商所供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送货清单、销售发票、产品说明书及质量保证文件等;所有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5. 供应商须保证货票同行,且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等额税务发票。

6. 采购方收到货物后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拒收,供应商须立即赴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必要的律师费、保全费、罚款等)由供应商承担。

7. 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将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或试剂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8. 采购周期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名称;如遇公司重组或更名,须提前书面通知采购方并提供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9. 采购周期内,供应商每次提供的产品数量应以采购方发送的采购需求通知为准。

10. 本采购项目所有货物在采购方验收前,因损毁、灭失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售后服务要求:

1. 供应商应自采购方发出采购需求之日起3日内将货物交付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需货票同行。

2. 供应商应按约定及时保质保量供货、不延误采购方临床医疗工作。急诊或急救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应保证及时供货,不因供货不及时影响采购方正常医疗工作,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3. 如采购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换货。产品出现问题时,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方通知起2小时内电话沟通,需上门服务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 供应商保证交付采购方的货物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应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格,且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进口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应完全符合产品原产国国家标准,但原产国的国家标准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以后者为准。

5. 供应商应保证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6. 供应商配合采购方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向采购方提交供应商的资质和耗材的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送货清单),以及随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出厂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操作指南、配件、工具等全部的随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物件。

7. 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应按国家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生产、包装、存储、运输等,以防止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在配送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按时足量、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8. 供应商货物配送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配送相关规定。

(七)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验收及异议:

1. 采购方对质量标准、有效期、包装或订单数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视为供应商未交货;供应商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在接到拒收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同时不免除其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若供应商更换产品影响采购方临床应用,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不合格产品对应价款及造成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需低温、冷藏保存的耗材或试剂,供应商运输温度须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供应商应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贮存,并提供运输冷链监控温度记录。

3. 涉及化学危险品入库时,供应商应协助采购方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及有无泄漏;贮存期内,供应商协助采购方定期检查,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或稳定剂短缺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4.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方才向供应商签发验收报告:

1)供应商已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了全部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并提交了完整的资质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参数、进口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的完税凭证、报关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等)。

2)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符合本合同的要求,性能满足或优于本合同要求。

3)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具备合格证明。

4)供应商的交付行为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和交付地点。

5)提供了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出具的书面售后服务的承诺函。

5. 使用过程中,采购方发现供应商所交付的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且该等质量问题或缺陷是从货物外部或大包装外观不能发现或难以发现的,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量异议,供应商不能以采购方已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抗辩理由。此种情形下,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7天内采取更换、退换货等措施,向采购方交付满足合同约定的货物,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 供应商交付的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任一情形的,采购方随时可向供应商主张退换货、返还货款、赔偿损失的权利。

7. 供应商提供的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产品存在缺陷,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修理、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8. 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保证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上述医疗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的合法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因该产品或其组成部分导致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均与采购方无关,如因此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供应商在采购方采购需求后不供货或供货期内无法按时供货的,每延迟一天须向采购方支付当次采购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当次采购。如采购期内累计逾期供货达3次,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支付采购期内已发生采购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还需按照采购方实际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采购方为解决临床使用需求,有权采购其他供应商提供的相同产品。供应商需货票同行,并当月办理完入库手续,如当月未办理入库手续,超过两个月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该批货物,采购方将不予付款。

2. 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因质量问题或缺陷而给采购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供应商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立即到现场配合采购方处理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依法承担,并且采购方有权立即单方面无条件解除购销合同。

3. 供应商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重新交付,同时不免除供应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报名时间

(一)报名起始时间202601300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截至时间202602031700北京时间

八、确认供应商时间

(一)确认供应商时间:202602041430北京时间

(二)确认地点: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号楼6小会议室

九、异议/咨询、答复/澄清时间

(一)异议/咨询时间:202601300800分(北京时间)至202602031700分(北京时间)

(二)答复/澄清时间:202601300800分(北京时间)至202602041200分(北京时间)

十、其他补充事项

(一)加注星号”条款为不可偏离参数,如不满足星号”的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以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如认为公告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公告进行质疑的,应在异议/咨询期内向我院招标采购办递交书面质疑函。

(三)我院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四)报名供应商需在平台“统一用户中心”自行注册。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报名方法:供应商可于20260130日至20260203日上午8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QQ 2258401056项目资质需求内所需要提供的资质扫描件技术偏离表及商务偏离表(自拟)参数佐证材料、 报价单(详见附件),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办理报名

注:验证消息需备注写明报名项目,若不按要求者无法验证通过

十一、网站及媒体发布

(一)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网站(https://www.skhosp.cn/Category_25/Index.aspx)、

(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exgrp.com/)、

(三)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二)联系人: 林工

(三)联系方式:0755-26889433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党政办公室(招采)

20260129

附件: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