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卫规〔2023〕1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经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医务部,监督电话19924516282
附件:1.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
2.广东省限制类技术目录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