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口人民医院于2016年9月9日进行的“检验科自助取单机”开标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原中标产品相关认证资质受到质疑,经评标小组成员复议,废弃原中标结果,并将原预选中标人“深圳市格莱美电子有限公司”更正为“深圳市中联众达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院将复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公示3天,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蛇口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蛇口人民医院纪委或南山区卫生和计生局纪委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人民医院招标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